去年撞死兩道班工 自強號司機員無罪
不須負「車前狀況」義務
〔記者楊政郡、甘芝萁/綜合報導〕去年七月七日,北上自強號列車行經台中龍井站前,撞擊正在鐵道上巡查及整修工作的道班工何諸聰、黃閔星致死,由於自強號司機員蕭維漢進站前未依規定先以無線電與值班站長告知即將進站,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司機員不須負「車前狀況」義務,沒有過失責任,判決無罪。
起訴書指出,蕭維漢是自強號司機員,去年七月七日上午九時卅分行經龍井站,在進站前未先以無線電與值班站長「呼喚應答」,如有正常呼喚應答,正在鐵道上工作的領班黃閔星、助理何諸聰二人,身邊有攜帶「同頻」無線電,自然就會聽到有列車要進站,而做適當閃避,因而認為司機員有業務過失致死罪嫌。
不過,法官認為,「呼喚應答」是司機員與站長之間的機制,不是用來防範道班工安全的機制,道班工的安全也不能寄託在「呼喚應答」上,自然不能因司機員未「呼喚應答」,而要他負過失之責。
判決書指出,列車在固定鐵道上行駛,循軌道而行,無法左避右讓、急速煞車,以防範脫軌及翻覆的可能性,他要注意的是「注視行進之號誌」,必須信賴全程「前途路線安全」,所以是人員、車輛要去迴避列車,而非列車去迴避,沒有一般汽、機車駕駛要負「車前狀況」之義務。
記者昨日詢問龍井火車站,站方並無何諸聰、黃閔星的家屬聯絡方式,記者再透過立委找尋,但何諸聰家屬至截稿都未接電話,已留言等待回應;台中工務段因已下班,也找不到道班工可問對司機員蕭維漢被判無罪的反應。
對於台中地院的判決結果,台鐵表示尊重。台鐵已於今年二月中取消「呼喚應答」機制,也就是列車進站時,駕駛不再需要透過對講機跟車站內值班人員呼叫列車將進站,一度遭基層道班工反彈,認為台鐵草菅人命。台鐵強調,施工過程有標準作業流程,可保障施工人員安全,取消此機制不影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