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品法上路3年 沒開半張罰單
2015/05/29 06:00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環保署調查,人們一生有九成的時間待在室內,一○一年起實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但卻設下分批公告、長期緩衝等條件,最快要等到十月才可能開出第一張罰單,立委昨質疑環保署執法不力。
電影院、KTV等納入第二波管理
環保署並已公告室內空品法第二波管理對象,新增博物館及美術館、金融機構營業場所、表演廳、電影院、視聽歌唱業(KTV)等場所,共計五百五十家,從明年元旦起施行,但也會比照第一波給緩衝期。
環保署昨於立院報告室內空品法的執法進度與成效,從去年七月一日啟動首波列管場所,包含商場、大眾運輸站、醫療社福機構等公共場所,要求設置專職管理人員,還要制定維護計畫,避免室內的二氧化碳、甲醛、細菌或懸浮微粒(PM10)超標。
首波列管36家不理會 10月才開罰
但第一波列管的四百六十六家場所,竟還有卅六家完全不理,不設專人管理也不派人培訓,光台北市就有十九家不配合,環保署給的緩衝期到六月底;空保處處長陳咸亨表示,六月底未改善的場所,可開出限期改善單,期限最長三個月,再不改善才可開罰,罰鍰一萬到五萬元,最快十月便可開出第一張罰單。
但立委質疑實施兩年多、今年十月才能真正開罰,各地品質狀況還是不佳,痛批環保署執行力不夠;署長魏國彥表示,限期改善就是一次,並承諾:「這個不是玩假的,就是要執行下去!」
立委江惠貞昨也提醒,有醫護場所的餐廳、美食街,竟未被列管,要求納入;立委趙天麟更在會議室內,當場拿出二氧化碳自動監測儀器監測,數值超標達一千三左右,比法規標準的一千還高,要環保署將立法院納入第二波管理對象,並臨時提案建議幼兒院、國小低年級等區域也納入,保障幼兒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