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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違法用藥 鳳梨須標示生產者資料

2015/05/26 06:00

月初國內鳳梨外銷中國遭檢出農藥超標,農委會農糧署署長李蒼郎表示,即日起農民將鳳梨送到集貨場,箱盒上須貼上生產者姓名,每批必留樣本,政府將在集貨場全面普查抽驗。一旦有違規用藥情事,集貨場將不再收該名農民的鳳梨。李蒼郎指出,也要求集貨場,農民未標示生產者資料,不得收貨,違者將開罰。

另外,6月1日起,防檢局也將對出口鳳梨逐批檢驗農藥殘留,違者依農藥管理法罰1.5萬至3萬元,可連續裁罰。未來也要導入QR-code全面追溯。而除了集貨場抽驗,內銷鳳梨在田間也會抽驗。(記者吳欣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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