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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勤免簽到 GPS、LINE、手機記錄工時

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歐素美攝)

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歐素美攝)

2015/05/07 06:00

勞動部發出最新函釋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公司外勤勞工上下班或加班時間往往是一筆糊塗帳!根據勞動部最新函釋,GPS衛星定位、LINE等通訊軟體、手機打卡、網路回報將可取代傳統打卡;只要勞資雙方事先約定,在一定時數內加班不用天天回報、請示;函釋雖並非法律,但可提供勞雇雙方依循參考。

勞動部這項「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主要針對電傳勞動工作者(如圖稿設計)、外勤業務員(如保險經紀、不動產經紀、銷售業務員等)、汽車駕駛、新聞媒體工作者等行業,估計影響約六十萬人。

遊覽車駕駛非載客可不算工時

勞動部部長陳雄文說,這些工作因為勞工長時間都不在公司內,記錄上下班時間有困難,但可採取其他變通方式,以符合勞基法對出勤紀錄的要求。又例如,遊覽車駕駛載客到風景點停留一、兩個小時,如果乘客都離開車廂,可以經協商計算為休息,不計入工作時間。

記者發稿紀錄可證明加班

勞基法原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記載上班時數,但勞動部也重新解釋,因應時代進步,也可參考GPS衛星定位、LINE等通訊軟體、手機打卡、網路回報都可以,新聞媒體工作者也可用發稿紀錄證明加班時間,但即使更改方式,雇主在勞動檢查時仍要提供書面資料。

若是雇主要求加班,應清楚記載起訖時間;如果勞工認為需要加班,可經雇主同意,並以雙方約定的方式回報、記錄。

下班後,若雇主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電話或其他方式要求工作,勞工可自行記錄起訖時間,輔以通訊紀錄等資料,由雇主補登工作時間紀錄。

若經常需要加班,勞雇雙方可約定在一定時數內免回報,只要雇主事後登載實際時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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