蛙鳴擾人 環署竟要警察「規勸」/ 基層警員看到公文差點吐血
〔記者謝君臨、湯佳玲、吳政峰/綜合報導〕警察還得要青蛙閉嘴?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才刪減警員廿七件冗事,而今環保署又因民眾陳情「蛙鳴太吵」,移請基隆警方處理。有員警諷刺說:「難道要依社維法裁罰青蛙六千元?」
難道要罰青蛙6千 蓋蛙印簽章?
近日警界流傳一篇公文,內容指出有民眾向環保人員陳情,說他家後方水溝、魚池裡的青蛙叫聲太吵,擾人清夢。但環保人員查察後,卻以「蛙叫地點非屬營業場所,且依《噪音管制法》第六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的噪音而足以妨礙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應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於本月十六日發文給「某市」警察局移請處理。
不少基層警員看到這紙公文差點吐血,直呼:「太扯!難道要警員規勸青蛙不要太吵,或依社維法裁罰青蛙六千元?」有警員說:「而且開單還要簽字,所以是要蓋上青蛙掌印?」
公文在網路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說:「有問題的是陳情人。」也有人痛批:「公務員遇到事情只想推卸責任。」
眼尖網友發現,受文者為「某市警察局」,而在公文系統中會顯示「某市警察局」的,僅有基隆市及新竹市,懷疑公文是由上述地點外流。記者追查,基隆市環保局承認發生在當地,指環保署上個星期五轉交基隆市民陳情給環保局,但稽查人員到場發現自然動物的叫聲屬間歇性,與《噪音管制法》明訂的「持續性」高分貝聲音不同,回覆環保署無法可管。
但環保署承辦人員又發函要求基隆市警局協助處理。基隆市行政科科長何添福表示,已轉交給第二警分局處理,員警尚未回報處理結果。
環保署督察總隊長蕭清郎表示,如警方到場了解後,也回函表示無法解決,署內將會進行檢討,未來若再接獲類似陳情,將直接引述此案例回覆陳情人。
環署︰蛙鳴沒辦法用法令規範
環保署環境督查總隊副隊長賴健榮說,環保人員的判斷符合法規,但也坦言,蛙鳴沒辦法用法令規範,究竟該怎麼處理?確實有點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