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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癌友吃「保健食品」 每人平均呷4種

2015/03/26 06:00

▲使用保健食品前,最好先諮詢醫師意見;圖為情境照,圖中人物非本文當事人。(記者吳欣恬攝)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

一名40歲出頭的婦女罹患第2期子宮內膜癌,手術後接受化療,家人為她準備大量的營養補充品,一天吃3瓶,使得原本就不纖瘦的她,竟在18週的療程中胖了15公斤。

癌症希望基金會董事長王正旭昨天公布去年9-10月所做調查發現,國內高達82%的癌症患者曾使用過保健食品,其中近4成患者每月花費5000元以上購買保健食品,平均每人服用超過4項產品。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藥學進階教育中心主任陳昭姿指出,平日攝取的營養就是免疫力來源,而保健食品經人體分解後,也是和基本飲食相同的營養。因此癌症患者只要飲食正常,就不需要再額外吃保健食品,除非是咽喉癌、食道癌等會造成進食困難的癌症病患才較有需要補充保健食品。

王正旭指出,調查也發現,使用保健食品的癌症患者只有62%有告知醫師,也幾乎不會因服用保健食品中斷正規治療。

陳昭姿特別提醒,癌症患者應注意併用保健食品和藥品產生的交互作用。以癌症患者而言,每位門診病患平均吃8項食品和藥品,住院病患更高達14項,保健食品和藥品間產生的交互作用高達75%都未知,容易產生非預期中的副作用。

陳昭姿指出,保健食品屬於食品,不像藥品有政府高規格的管理,例如市售靈芝產品,依廠牌不同,多醣平均分子量可相差10幾倍。因此服用保健食品務必選擇成份標示清楚說明,並且和醫師溝通討論是否有必要使用,以及適當的使用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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