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蝦米槓3隻大鯨魚 想贏有難度
2014/12/16 06:00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五十六歲的曾文智,畢業於台大醫科、擁有交大科法所碩士,是竹北小有名氣的好醫師外,更是全台少見、具有科技法律背景的專業醫師,但卻萬萬沒想到會被他所熟悉的網路科技給惡搞。
醫師也是科法所碩士
他說,他知道自己猶如「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且一次要單挑三隻,會堅持提告,主要是名譽是永遠的,呼籲法界正視這個問題,不應再參考英美,只把Google等當成單純「被動」、只是去快取他人貼文的業者而已。
事實上這些搜尋引擎的「搜尋結果」,是業者「主動」快取他人庫存網頁後,自己製作「標題」、「摘要」而來的,應該被視為是「新的著作」,業者存在有加重誹謗的「未必故意」問題。類似狀況在澳洲、香港也已有跟他一樣的受害者狀告Google在訴訟中。
律師洪大明表示,遭侵權的當事人如果已經通知搜尋引擎業者,那麼業者從知悉時起就應該移除相關連結,縱然法官對會讓人入罪的刑事案件多半從嚴認定,但民事假處分部分有機會被裁准,以保護當事人名譽。
搜尋引擎非犯罪行為人
典儀法律事務所律師王鳳儀則認為,搜尋引擎的運作是一個機械式反複演算的程式,沒有犯罪的行為人存在,除非能找到真正執行相關業務的人。此外,搜尋引擎機械化操作的行為,並非目前法律上所認為的妨害名譽犯罪行為,除非立法擴大解釋加重誹謗罪的犯罪行為態樣,否則想告贏,有相當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