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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法修正》 5天產檢假、陪產假都需給薪

2014/11/22 06:00

〔記者陳伃軒、甘芝萁、林美芬/台北報導〕立法院昨趕在選舉停會前一週,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法規定,女性勞工每年增訂五天有薪產檢假、每年三天未列病假的無薪生理假改為半薪,男性勞工的陪產假也從三天增至五天;另外也下修受僱者育嬰假申請門檻。

每年將有約31萬名勞工受惠

勞動部估計,增訂五天帶薪產檢假,每年將有約十四萬名女性勞工受惠,雇主預計增加七.九億元支出;帶薪陪產假至五天,也會有約十七.四萬名男性勞工受惠,雇主一年則將增四.七億元成本。

新法也將受僱者的育嬰假申請門檻從任職滿一年下修為半年,至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均能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得逾二年。收養未滿三歲孩童的受僱者,在「先行共同生活」階段也可比照辦理申請育嬰假。

新法也規定,受僱者達二百五十人以上的雇主應設置哺(集)乳室。

新法上路後,雇主若在求職者或受僱者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教育訓練、福利措施、薪資給付、退休資遣方面,涉及性別歧視而有差別待遇,罰責從現行的十萬元至五十萬元,提高至卅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不等的罰鍰。

民團︰對職場婦女有立即幫助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批評,現在勞動部做的事情就是「小小確幸」,但包括基本工資、工時、四人以下公司未強制投保等問題卻遲未解決,看不出勞動部對勞工政策的整體施政輪廓。

目前懷孕五個多月的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執行長陳依瑩則認為這是「有感的政策」,對職場婦女可謂立即的幫助。現年卅四歲、有懷孕計畫的陳小姐也說,何時懷孕屬個人的生涯規劃,但對婦女勞工來說,的確是嘉惠的政策。

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及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都表示支持。

蔡練生指出,即使多少增加企業負擔,但這些假期可鼓勵生育,是值得支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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