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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府處理華隆案嚴重失職 監院調查官竟建議「嘉勉」

華隆自救會日前到勞動部抗議,要求修正勞動基準法廿八條,將勞工的退休金、資遣費納入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範圍。(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華隆自救會日前到勞動部抗議,要求修正勞動基準法廿八條,將勞工的退休金、資遣費納入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範圍。(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4/10/02 06:00

〔記者李欣芳、張勳騰、彭健禮/綜合報導〕華隆紡織積欠員工三億元退休金,逼得員工不斷陳情抗爭,苗栗縣政府未能即時查核處罰華隆,嚴重失職,監察院調查官竟建議要「嘉勉」苗縣府;監委林雅鋒、王美玉、劉德勳、仉桂美緊急攔下報告,王美玉說,監院若通過這樣的報告,對得起勞工和人民嗎?

監委攔下報告 批太荒唐

林雅鋒說,他們四位監委確實對此案有意見,因此決定「留校察看」。華隆案搞成這種局面,卻還要嘉勉苗縣府,「這有點over了」!有監委更批太荒唐。

華隆二○○一年爆發營運困難,有員工自二○○三年退休、被逼簽同意書,公司允諾二到三年內清償退休金卻跳票;工人在二○一二年十月組自救會,陸續向勞動部、監院陳情。

前監委葛永光卸任前,就華隆案提出調查報告指出,原勞委會、苗栗縣政府未能就華隆公司舊制退休準備金提撥不足,落實查核處罰,以致發生勞工權益損害事件,應亡羊補牢,主動協助或輔導勞工確保相關權益。

監院財政委員會上個月開會時,調查官簽註意見指出,苗栗縣府在監院調查報告提出後,自今年六月廿日邀集一百家事業單位辦理「勞工退休制度法令宣導會」加強宣導,另將自一○四年起增加約僱人員一人專責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業務,縣府「虛心檢討態度應值肯定」,因此擬「函復苗栗縣政府表達嘉勉」。

王美玉當場請調查官站起來將簽註意見宣讀一遍,並說:「我有沒有看錯?還是調查官寫錯了?苗栗縣府只因要增加一名約聘人員專責辦理相關業務,就值得被嘉許,這是什麼理由?華隆關廠員工拿到退休金了嗎?相關單位的責任還沒追究卻要嘉勉縣府,這符合社會正義嗎?監院可以通過這樣的報告嗎?」

華隆欠3億退休金 縣府未查核處罰

華隆自救會秘書謝毅弘表示,苗栗縣府未確實監督華隆公司提撥退休準備金,且華隆公司與退休員工簽署「延遲給付協議書」時未呈報縣府,縣府竟未追究,使得三百三十六名退休勞工至今未能領得高達三.○一億元的退休金。

謝毅弘說,上述兩點疏失,已經監察院調查屬實,至今沒有懲處,卻要「嘉勉」苗栗縣府,「真的是離譜又矛盾!不懂監院調查官在想什麼?」

苗栗縣長劉政鴻昨透過縣府新聞科長林國竹轉述,表示縣府尚未收到相關訊息,無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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