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捐心腎骨皮 「爸爸活在70人身上」
2014/09/17 06:00
〔記者林宜樟/大林報導〕台北市五十三歲林姓男子日前在嘉義縣新港鄉酒後騎機車,自撞電桿重傷,前晚判定腦死,林某和家人都有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昨在大林慈濟醫院捐贈器官遺愛人間,捐出心臟、腎臟、皮膚、骨頭,可望有近七十人受惠。林某女兒說:「讓爸爸在別人身上活著,真的是很好的事。」
林某女兒說,父親從事裝潢業,母親則是慈濟志工,雖然父親並未參與志工活動,但她曾看到他在九二一地震紀念活動中難過掉淚,才發現原來父親也有感性的一面。
遺愛人間 生前心願
林女說,父母和她都認同器官捐贈的理念,很早就簽下器捐同意書,能依父親所願,身後將器官捐出幫助他人,母親和她也都願意,只是考量阿公阿嬤年事已高,老人家無法接受,所以尚未告知。
林男兩個月前返回老家照顧因病住院的老父,本月十三日晚上和友人聚會喝了酒,朋友雖要載他回去,他卻堅持自行騎車回家,在一六四線民雄往新港方向撞上電線桿,因顱內出血,送往大林慈濟醫院救治,前晚醫師二度判定腦死,昨天進行器官捐出手術遺愛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