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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繳4萬交友 挑10來2嗆退錢

2014/08/29 06:00

〔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四萬元俊男美女任你挑?」網路交友、單身聯誼等婚姻媒合產業盛行,台北市消保官今年一至七月接獲廿件有關的消費申訴,有業者打著入會費四萬元,美女任選,有男子挑中十位女子,卻只能喬到兩人見面,怒斥業者敷衍、欺騙。

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說,廿件婚姻媒合業的消費申訴中,主要包括未給予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間、排約次數不足、排約對象條件不符及不予退費等爭議。

婚友社宣稱美女任選

申訴案中,有男子參加婚友社,入會費一口氣繳了四萬多元,業者原本宣稱美女任選,提供了四十筆交友資料,男子最後挑中十位,交由業者安排會面,最後卻只能見到兩位,憤而要求解除契約。

另有男子付費兩萬五千元參加婚姻媒合,契約中明定至少要介紹十四名女性,卻在契約到期時只見到七名,要求退費一半。

容貌美醜 不能退費

陳信誠說,上述爭議都屬業者未履行契約,消費者可主張給付不完全,要求退費。另外在排約對象的條件設定上,契約上通常可約定年齡、身高、體重等客觀條件,但容貌美醜等主觀條件不在此限。

他也提醒消費者參加婚姻媒合活動時,簽約前應秉持「停、看、聽」原則,「停」即是審閱期內詳細審閱,切勿貿然簽約;「看」即注意契約內有無會員名冊、資格審查機制、收費標準、雙方平等權利義務規範及退費條款;「聽」則是多探聽並比較業者的口碑,注意業者是否翔實說明會員之權利義務內容。若遇消費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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