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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百收費員後半生 被官商省掉了

2014/07/31 06:00

記者黃立翔/特稿

遠通因寄錯一封信被罰四百五十萬元,大喊「荒謬」,高公局反批遠通損及政府信譽,收費員批高公局假開罰、真放水。但整件事最荒謬的,卻是九百四十七名末代收費員,只有一百廿五人紮紮實實透過遠通找到新工作,轉置作業以驚嘆號過關,但結局對於收費員更是沉重的問號。

扣除近五百人領五個月轉職補償金離開,以最嚴格的標準來看,遠通截至昨天僅幫一成三的收費員找到工作,其餘多是未報到或放棄錄取、報到又離職的收費員,可以大膽預測,最後接受遠通安排的人相當有限。

高公局說,依照民事訴訟的標準,遠通「欠收費員一個工作」,因此提供無門檻職缺保證錄取,並寄出任用通知書,就算「還收費員一個工作」,高公局把幫前員工找工作維持生計的任務,簡化成「符合法律最低標準」。前東家踐踏員工莫此為甚。

遠通更強硬,指高公局開罰的部分屬於合約之外,但不要忘了,遠通當初是如何拍胸脯保證,比其他競標廠商更有能力提供收費員穩定工作,才雀屏中選,商人醜陋的嘴臉,就在這種前恭後倨的態度中畢顯無疑。

遠通電收與高公局官司纏訟及爭議不乏前例,法院審理中的包括「電子門架建置落後」及「ETC利用率未達標準」,罰金各一億四千多萬多元及四億多元,但遠通一毛不繳,高公局一點辦法都沒有,轉置爭議若走司法途徑,數百收費員家庭,何時才能熬到撥雲見日那天?

收費員不是不想要工作,他們有人轉職賣場、速食店,有人擺起地攤,大多從事勞力工作,遠通總說自己盡力轉置提供工作,卻從不檢討究竟安排了什麼工作?

套句收費員的老話,「只是想要一份工作卻這麼難」,但事實上,早在ETC合約簽訂那一剎那,他們的命運就像童養媳,被草草轉讓給私人企業。

ETC合約給台灣人民最大的啟示,不是拆掉收費站後省下的那幾分鐘,而是數百收費員被「草草省下的後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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