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植愛滋器官案 監院彈劾柯文哲︰怠忽職責
監委尹祚芊以簡報方式出示台大器官捐贈感染愛滋案的檢驗報告單顯示,下方項目的左起第六項Anti-HIV(愛滋病毒)檢驗值紀錄為「56.7」,遠超出標準值「1」,應登錄為「+」(陽性),協調師卻登錄為「-」(陰性),釀成事故。(記者林恕暉翻攝)
〔記者林恕暉、王昶閔、黃以敬、項程鎮、林相美/台北報導〕去年八月台大器官捐贈感染愛滋事件,監委尹祚芊、李復甸調查認為,台大器官捐贈管理委員會執行秘書柯文哲違反醫師法等規定,未親自開立血液檢驗醫囑、未親自判讀檢驗結果,授權專業經驗不足的協調師獨立執行前置作業,怠忽職責、廢弛職務。監察院以八比二投票決議彈劾柯文哲,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柯文哲︰待公懲會時再做說明
柯文哲回應表示:「民主政治是我們的信仰,但是蘇格拉底就是被雅典居民投票殺掉的。」他也表示,監委多非醫療專業,未必聽得懂他的答辯,或可能刻意選擇性接受或忽略台大院方的說明,他將到公懲會時再做說明。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官員指出,將先讓柯文哲書面申辯,再將申辯資料送監院表示意見,但也可能傳喚柯或相關人士出庭說明,再由公懲會議決是否懲戒。柯如被認定有疏失,最重可撤職、最輕為申誡。
柯文哲認為是台大醫檢師與器官小組協調師電話溝通愛滋病檢驗為陰性或陽性部份出問題,尹祚芊、李復甸出示檢驗報告指出,協調師雖然將Anti-HIV(愛滋病毒)檢驗值紀錄為「五十六.七」,超出標準值「一」非常多,卻因協調師專業不足,把結果登錄為「-」(陰性),才會釀禍。協調師是由柯文哲負責招聘,訓練內容徒具形式,卻授權專業不足的協調師執行業務,柯文哲應負起責任。
監委︰下月將提案糾正台大醫院
不具名的感染科教授指出,這些檢驗數據是一個「相對值」,高於標準值才是陽性,由於各家儀器的標準值差異甚大,未必都是一,連感染科教授也無法記得自家醫院儀器的標準值,而從檢驗值去判定是否有感染,重點還是在電腦判讀檢驗結果究竟是「陰性」或「陽性」。
對於為何沒有彈劾台大醫院其他主管,監委馬以工表示,器官移植是柯文哲負責,檢驗醫學部的血液檢驗報告並沒有錯,柯文哲沒有判讀檢驗報告,才會追究柯文哲責任。尹祚芊說,她下個月將針對本案,向監院提案糾正台大醫院。
監院糾正案文也指責柯文哲,在事故發生後「仍於大眾媒體間嬉笑怒罵,不知事態之嚴重」,為規避責任而宣稱:「這個案子本來就沒有壞人,或有人心存不軌」,聲稱是制度性問題,「未見其有自我反省之警覺」。柯文哲無奈地說,那段時間接受很多採訪,不知監委所指的是哪一則報導。柯文哲昨日接受電視媒體訪問時,一度開玩笑說:「難道國民黨『逼我』選台北市長?」
尹祚芊兩個月前曾提案彈劾柯文哲,當時監院未通過彈劾案。她說,有監委事後提醒她應加強違法敘述,她因此強化說明柯文哲違反醫師法應親自診斷、判讀,重提柯文哲彈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