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占 繳萬元換緩起訴/白搭別人高鐵票 警循票號逮到他
〔記者余瑞仁、曾鴻儒/綜合報導〕撿到高鐵車票可別貪便宜占用來搭車,否則會吃上官司!桃園縣民眾陳立威就因涉嫌貪用侵占的車票乘車被逮送辦,桃園地檢署昨天依侵占遺失物罪嫌,限期陳男得在三個月內向公庫支付一萬元,換取緩起訴處分。
遺失人報案 高鐵立即鎖卡
檢方調查,廿八歲的陳立威去年十月七日晚間八點十九分,在高鐵桃園站大廳的自動售票機口,拾獲劉姓女子在九分鐘前所購買而遺落的車票,陳男就拿著這張車票乘車,當晚十點廿分到了目的地台南站,準備步出時被查獲。
高鐵公司公共事務室專員徐逸瑞表示,高鐵車票都有特定票號,劉姓女子發現車票遺失,經向高鐵公司反映,高鐵公司透過票務電腦,查出劉女用信用卡購買的這張車票票號,並調閱監視畫面,掌握侵占者影像,當時發現已經有人持用乘車,於是對這張車票進行鎖卡。
一時貪便宜 男子懊悔不已
當陳男乘車至台南站時,因高鐵人員已經掌握他的座位,加上車票被鎖卡,陳男至出口處無法用車票打開閘門,高鐵人員當下會同警察將他逮捕。
陳男對於如何被查獲也一頭霧水,到案後相當懊悔一時貪便宜,惹上官司。雖與劉女達成和解,但侵占遺失物仍然觸法,檢察官令他得向公庫支付一萬元,予以緩起訴一年處分。
高鐵公司主管說,高鐵車票屬無記名的有價證券,各車站與列車上的服務人員,都是「認票不認人」,類似上述案例,除非旅客報案,否則高鐵公司不會協助旅客清查車票紀錄,也不會補發車票。
高鐵車票左下角的票號,就是追蹤車票使用狀況的路徑,旅客如果是事先訂票或是刷卡付款,透過取票代碼、身分證字號、刷卡帳單,都可馬上查到票號,並透過票號來追蹤車票。
如果是從現場窗口購票或自動售票機取票,除非旅客有取得收據,否則就只能利用時間點、窗口或機器位置等資訊,逐步過濾出車票號碼。
台鐵無法追蹤人工閘門紀錄
台鐵車票左下角同樣亦有票號,系統也有憑票號追蹤使用紀錄的功能,但由於每處車站都有人工閘門,旅客如果利用人工閘門進出,就無法確實追蹤到使用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