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上路 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責任制
2019/08/31 05:30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將於九月一日上路,各大醫院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的住院醫師都將納入勞基法,預計影響人數四六八○人。勞動部已公告核定該批住院醫師為「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俗稱責任制)適用對象,做為住院醫師工時的彈性配套。
住院醫師除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在納入勞基法前,多是由其和醫院談僱傭契約,工時控管則是按衛生福利部工時指引進行作業。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的住院醫師,在被納為勞基法適用對象後,雇主有每個月提撥勞退的義務,往後住院醫師將有職災補償的保障。
由於醫療現場和照顧病患的實務需求,住院醫師工時需有彈性。黃維琛指出,配合住院醫師工時需求的特殊性,勞動部已公告核定住院醫師可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工時上限依衛生福利部訂立的「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每四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二八三小時、正常工時加延長工時不得超過三二○小時,超過正常工時應給加班費,輪班間隔不可低於十一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