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偏頗報導違法赴中任職逾30篇 送NCC查處
2019/04/04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國人前往中國擔任村(居)民委員會副主任、執行主任或主任助理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昨重申,針對特定媒體自去年六月至今有卅篇以上的偏頗報導,恐刻意誤導台灣人民觸法,予以嚴厲譴責,並將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查處。
內政部:刻意誤導人民觸法
陳宗彥表示,國人李佩珍、符坤龍赴中國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內政部日前依法各裁處十萬元罰鍰,此類職務已明確違反兩岸條例第卅三條第二項規定:不得擔任經陸委會宣告禁止的中國黨政軍機關(構)、團體之職務,裁罰無涉工作項目及內容。
陳宗彥強調,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有維護國家及人民安全之責,故於一九九二年即制定兩岸條例。國人從事兩岸各項交流活動,皆應遵守相關法令規範,呼籲國人切勿以身試法。若已擔任違反兩岸條例的相關職務,應主動離任,並配合調查。
陳宗彥指出,國內有特定媒體從去年六月至今,已持續偏頗報導超過卅篇以上,其中包括影音新聞,恐刻意誤導台灣人民觸法,予以嚴厲譴責,其做法應受台灣社會公評,相關報導違反新聞倫理,內政部將送NCC查處。
針對日前傳出還有六十六名台灣人在中國擔任社區主任助理職務;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如果調查結果屬實,且未離職,還是會依法處理;徐強調,兩岸條例寫得很清楚,不可到中國擔任公職,這就是政治行為,應由客觀事實判斷,而非當事人主觀說不是就不是。
針對下一波開罰名單,徐國勇說,陸委會已進行相關調查,並讓赴中國擔任社區主任助理的國人有說明機會。若儘快辭職,在說明的時候就可做相關考量,只要查證屬實,都會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