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NCC裁罰決議/捍衛新聞環境 傳播學界238人連署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面對「假新聞」或鎖頻強制收視,繼台大、政大等大學學生發起頻道轉台運動,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所師生也發起「捍衛新聞環境,支持NCC裁罰決議」連署,四天來已獲二三八名新聞與傳播領域的教授、學生支持連署。
強調新聞專業 假新聞未經查證公器私用
該連署發起人之一、台師大大傳所學生熊煌均表示,「新聞專業」是關鍵,「假新聞」涉及造假、未經考證與查核,還刻意散佈,只為符合某群體或個人的政治、經濟利益,已經「公器私用」。而沒有新聞專業者,無法跟群眾說服需要新聞自由。
台師大大傳所所長王維菁強調,新聞組織在宣稱新聞自由前,必須也要盡到新聞的社會責任,提供民眾真實、正確、公正、客觀不偏頗的新聞。若媒體無法自律,而媒體老闆亦影響新聞獨立性,行政主管機關有必要合理介入。
連署書點出NCC裁罰部分新聞台,理由是新聞節目播報違反媒體查證事實,讓公共利益受損。但新聞本意是「真實」,未經查證的謠言透過主流媒體放送,將傷害社會、撕裂民主,媒體更不得用「新聞自由」為保護傘掩護不實報導。
熊煌均說,該連署三月廿八日草擬後上架,呼籲NCC對假新聞的裁罰應一體適用,當罰則罰;也盼新聞媒體身為社會第四權,恪守事實查證與公平原則;社會大眾也應肩負媒體監督之責,共同維護台灣環境。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教授胡元輝強調,媒體基本責任為傳遞真實,NCC早在兩年多前就立法,卻至今才針對假新聞大動作開罰,未來應討論具體裁量基準,透過案例與經驗累積,才能使業者心服口服,包含何謂「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等。
胡元輝也提到,德國日前通過立法打擊假新聞,針對網路社群平台課責,但也衍生平台下架文章,反遭撰寫者提告的案例。「兩害相權取其輕」,言論自由與防治公共損害等衡量,若正面遠大於負面,就該當為則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