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向Airbnb宣戰!非法旅宿最重罰200萬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向非法日租套房宣戰、Airbnb加重條款出爐!
近年違法日租套房透過訂房平台刊登廣告搶客,衝擊傳統旅宿業者生計,消費者住宿安全也引起關注。交通部觀光局擬修法重懲,違法經營旅館業、旅行業及遊樂業者罰則,將由現行五十萬提高至兩百萬元,業者若利用網路平台等刊登廣告,將另罰最高兩百萬;訂房平台業者也將納管,若縱容違法業者登廣告,最高可罰兩百萬。
觀光局指出,考量非法旅宿業所得的利益,遠超過現行規定的罰鍰金額上限,且因非法營業者以網路平台等傳播媒介為大宗,因此加重違法經營者裁罰金額,且新增加重非法旅宿刊登廣告等罰則上限。平台及廣告業者都應善盡對刊登者合法身分確認,希望更有效杜絕非法旅宿的經營,也期更嚇阻違法者的廣告傳播。
觀光局預告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五條之一修正草案,明訂未依發展觀光條例領取營業執照而經營旅宿業、旅行業務或觀光遊樂業務者,處十萬元以上、兩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可勒令歇業。修法案預計公告兩個月蒐集各界意見,將儘速送立院修法。
刊登非法營業廣告 可處200萬、按次罰
此外,未領取旅宿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營業執照,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等,散布、播送或刊登營業訊息者,擬處六萬元以上、兩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移除其內容;屆期不履行者,得按次處罰。
修法案更擬納管Airbnb等網際網路平台及廣告管道,若提供刊登前項非法營業訊息,得處六萬元以上、兩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可要求限期移除內容;屆期不履行者,得按次處罰。
旅館業全聯會理事長張榮南表示,該草案是業者和觀光局協調討論的共識結果,業界全力支持嚴懲違法。
旅宿業者李奇嶽提議,現行稽查流程繁瑣,需要舉證的事證又多,很難成案,應比照日本進一步納入刑責,稽查時有警力介入,才能有效阻絕違法業者。
Airbnb:未參考先進國家做法 十分遺憾
Airbnb台灣暨香港公共政策總監蔡文宜聲明表示,相較於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年初對於共享經濟模式,盼能參考先進國家做法,如今修法案卻反其道而行,Airbnb感到十分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