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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友連署 籲教部停辦校長交接

多位台大校友昨日發起連署,呼籲教育部應停止辦理「台大校長交接」,以免再犯瀆職。(教育部資料照,記者林曉雲攝)

多位台大校友昨日發起連署,呼籲教育部應停止辦理「台大校長交接」,以免再犯瀆職。(教育部資料照,記者林曉雲攝)

2018/12/31 06:00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前教育部長葉俊榮廿五日突襲發出公文,同意讓管中閔上任台大校長,但沒有解決台大校長遴選重大瑕疵問題;黃新田、王文猷、張邦彥、沈添富、陳景川等多位台大校友昨日發起連署,呼籲教育部應停止辦理「台大校長交接」,以免再犯瀆職。

不應讓管中閔帶著涉法疑慮上任

連署信由台大校友發起,包括沈添富是前台大農學院院長,陳景川是美和科大校長等,透過日前告發葉俊榮瀆職圖利犯罪的律師林憲同等撰文,從法理與法制層面分析,認為教育部不應趕著聘管為台大校長,也不應讓管帶著涉法疑慮上任,呼籲懸崖勒馬。

連署提到,憲法第一六二條是大學法第九條的授權母法,代表台大校長遴選是教育部對台大的行政委任授權,國立大學校長聘任權屬於教育部,教部對台大「遴選程序」有最終實質審查權,有權對有瑕疵的遴選結果拒絕或發回要求重選。

而大學自治與教育行政監督的分際,亦基於憲法第一六二條,國家對國立大學享有行政監督權,監督校長遴選並不牴觸大學自治。

信中也再批台大遴選瑕疵,管中閔隱匿台灣大兼職而違背告知義務,台大遴委蔡明興是台灣大副董卻未迴避,也違反行政程序法的迴避義務,諸多瑕疵已讓管不適任台大校長。

違法交接將涉瀆職犯罪

雖然本月廿五日葉俊榮發文同意聘管為台大校長,但早在之前,教育部五月四日已發公文要台大重啟遴選,遭台大、管中閔、台大生等人提行政訴願,本月廿六日行政院已駁回三方訴願;換言之,訴願會認定教部五月公文要求重啟遴選是合法進行行政監督。

吳瑞北提訴願 盼法院速裁定

台大校友們呼籲,行政院應再發文飭命教部停止辦理台大校長交接,只要教部未派員,管上任自屬無效;若仍有公務人員執意辦理違法交接,將涉瀆職犯罪,將另案提出刑事告發。

再者,台大教授吳瑞北也以校長候選人身分提出訴願、訴訟等,也盼法院儘速裁定其假處分,先暫停台大進行校長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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