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高職教師須雙證 將有緩衝期

教育部擬修正高中專業及技術科目教師的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引發教師反彈。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洪臣宏攝)

教育部擬修正高中專業及技術科目教師的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引發教師反彈。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洪臣宏攝)

2018/12/17 06:00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教育部擬修正高中專業及技術科目教師的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從原先工作證、勞保證明擇一,改為兩者皆要,引發教師反彈。不滿者指出,有些教師將因難以取得證明,無法參加教師甄試,且明年新學年上路,只剩半年,緩衝期不足。國教署回應說,預告階段收集各界意見,最後若仍予修改,會同步提供緩衝期。

預告階段 收集意見

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規定,高職老師必須具備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依法須提供一年的工作證明,或勞保、薪資單等。但教育部上月廿三日預告將修正認定標準,把工作證明、勞保等擇一的規定,改為兼具,且預定明年上路。

此案於行政院公共政策平台上引發批評,指草案更改將導致有人因證明不齊全,無法參加教師甄試。另未畢業者只需補齊一個月實務經驗就符合規定,已在職場者卻需一年,顯有不公。

更有人點出,十年前未強制企業投勞保,或五人以下小公司免勞保等,認定標準修改後,有些人恐因無法補齊實務經驗證明,進而喪失教師甄試資格,痛批修法違憲。

教育部國教署組長韓春樹表示,當初立法用意,希望高職老師在教書之前有業界經驗,將理論跟實務結合有利教學。此外,目前在校師培生規定實習一個月,但未來畢業後仍須補足十一個月的實務經驗,與其他人的標準一致。至於資歷認定必須工作證跟勞保皆具,是因為有學校反映難以辨識工作證的真偽。

面對反彈聲浪,韓春樹表示,此案仍在預告修法階段,正在收集各界的意見,若修法後確定要提供勞保證明,將會提供緩衝期限,不影響相關人的權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