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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檢發現罹癌 準新娘含淚切除子宮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38歲女子懷孕7週,原定本週末辦婚禮,喜帖都發了,未料產檢做生平第一次子宮頸抹片檢查,竟發現罹患子宮頸癌。她與家人反覆討論後,決定手術切除癌細胞及子宮,前天在高醫接受子宮切除手術,終止子宮內胚胎的生長及再生育機會,週末喜宴也不辦了。
高醫大附設醫院副院長鄭丞傑前天在臉書以「今天我救了一個人,同時殺了一個來不及長大的胚胎」發文,表示心情沉重。因一名38歲的女子上週五到他的門診就醫,表示懷孕7週,日前在其他醫院產檢,醫師幫她做生平第一次子宮頸抹片,發現罹患子宮頸癌1B1期,而她已經排定本週末要舉辦結婚典禮,喜帖都已經寄出去了。
憂危性命 放棄生育、喜宴也取消
鄭丞傑表示,他提供患者4種選擇並分析利弊,第一是繼續懷孕,但胎兒僅7週難以保住,醫學上需要20週以上,才會建議再拖2、3個月到胎兒7、8個月大,讓胎兒得以存活。
第二種選擇是若很想有小孩,可以先墮胎後,接受放射及化學治療;第三種是接受根除性子宮頸切除術,保留子宮體再接到陰道上,變成有子宮體沒有子宮頸,而這兩種選擇都可保有生育的機會;第四種則是直接切除子宮,再配合化、放療,這樣可把癌細胞清除乾淨,但未來就無法生育。
鄭丞傑表示,女子住院兩天與家人反覆討論,因家人擔心她沒有切除子宮,可能會癌症復發,危及性命,最後決定直接切除子宮,不要生育了,喜宴也不辦了。
鄭丞傑提醒,女性一旦有性行為後,最遲3年內,要開始每年一次抹片檢查,以便及早發現病變。
若是子宮頸癌○期,95%病人僅需做子宮頸口圓錐狀切片,並不需要切子宮;第一期A若想懷孕也可比照○期,若不想懷孕也鼓勵她切除子宮,因為已進入侵襲癌;1B1期若小於2公分,可做根除性子宮頸切除,1B1期大於2公分及1B2的大於4公分,均建議根除性切除子宮;若2期A也需要根除性切除子宮,2B以上手術沒有幫助 ,建議做放、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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