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個露營區 首波盤點僅85處合法
〔記者蕭玗欣、吳欣恬/台北報導〕整頓違法露營區,觀光局設置的露營專區網頁(https://www.taiwan.net.tw/m1.aspx?sno=0024646#light2)昨正式上線,首波公布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盤點後的合法、公有露營場。但根據民間露營單位統計,目前全台粗估有一七八九個露營區,觀光局公布的合法露營地卻只有八十五個,等於全國露營地的合法率不到五%。
訂管理要點後 再公布違法名單
觀光局長周永暉表示,露營管理不見得要立專法,他已責成觀光局副局長統籌開會,釐清各主管機關的權責,做好非法露營地的管理及稽查。觀光局表示,將訂定「露營場設置及管理要點」,明訂合法申請流程,讓業者有所依據,才會進一步公布不合法名單。
新竹縣近300個營地 合法僅一個
據全台露營區資料搜尋網站「露營窩」的統計,全台包含離島,約有一七八九個露營區,光是大台北、基隆地區就有將近一百個露營地,桃園約有一○六個,苗栗、南投則超過三百個,堪稱國人露營大本營;最受歡迎的露營地集中在新竹尖石、五峰和桃園大溪一帶。但在觀光局露營專區中,新竹縣政府所列出的合法露營地,卻只有峨眉國中營地一個,顯示政府對國人實際的露營資訊掌握有限,不然就是絕大多數露營區不合法。
林務局清查35處 29筆違法
觀光局技術組科長莊慧文表示,八十五家公有、合法露營場地,都是按都市計畫法跟區域計畫法,合法申請土地使用及建置露營設施場地,目前縣市政府正在清查其他場地的土地使用是否涉及違法占有國有地,或未申請執照。
周永暉表示,有些露營地的問題出在地目用地上,須由地方縣市和目的主管機關處理,相關單位協助盤整,觀光局會逐步公布違法名單。
林務局即表示,經查林業用地上有卅五處露營地,除了其他機關承租的五筆以及向陽森林遊樂區向陽營地一筆為合法營地,其餘廿九筆都是違法露營地。
竹苗投共24處違反水保法
水保局則統計出廿四處違反水土保持法的露營地,主要分布在苗栗、新竹和南投,地方政府將進行開罰,並要求限期改正。水保局指出,還有許多露營地占用農牧用地,但沒有開挖整地,違反的則是區域計畫法。
莊慧文說,「露營場設置及管理要點」將規範收退費機制、公司行號登記證及揭露公共意外責任險資訊等。此外,過去政府未清楚向民間揭露如何申請合法露營場地,造成部分業者雖沒有違法占用國有地,卻不知道如何申請使用執照,觀光局也正草擬合法申請的作業流程,最快二月就會呈報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