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造假案餘波 台大通過校長條款
2017/10/22 06:00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台大前教授郭明良團隊論文造假案,8人被判定違反學術倫理,校方今年度獎助經費也被扣減5400萬元,台大前校長楊泮池因捲入而不續任校長。台大因而成立「研究誠信專案辦公室」補救,並研訂「台大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特別訂定「校長條款」,當被檢舉人為台大校長時,改由校外委員擔任倫理委員會主委,昨獲校務會議通過。
校長涉案 改校外人士任倫理委員會主委
倫理委員會主委原是學術副校長,委員17至21人,校外專家學者不得少於3人,依要點第11條「校長條款」,當學倫案被檢舉人為台大校長時,台大校方須採取迴避原則,改由校外委員互推1人暫行主委一職。選任調查小組時,也由學倫委員會主委指派校外學者擔任召集人,並增派檢舉人所屬學院專任教授1人擔任共同副召集人。在調查小組組成後,倫理委員會向校務會議報告並聽取建議,校務會議代表1到3人得列席倫理委員會。
另一方面,台大學生會申請在臉書粉絲頁直播校務會議,挑戰台大教授的開放極限,引發教授支持和反對兩派意見。代理校長郭大維昨裁示舉手投票決定,贊成18票,反對92票,否決學生會全程直播校務會議。
學生會會長林彥廷表示,直播是原汁原味呈現校務會議,對被否決感到遺憾,台大學生會將繼續申請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