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 精緻糖量不得逾25公克
2017/08/30 06:00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優酪乳、發酵乳、飲料醋等是常見健康食品,但若含糖量過高,恐導致肥胖、心血管疾病。衛福部食藥署昨指出,已修正「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審查原則」,明訂健康食品外加的精緻糖量,不得超過25公克,若是高於17公克、每日糖量上限3分之1者,須標註「請注意熱量攝取」等相關警語。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周珮如表示,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依每人每天熱量攝取2千大卡計算,精緻糖熱量不可超過每日總熱量攝取的10%,也就是200大卡,換算糖量以50公克為限。
周珮如指出,健康食品必須符合「少油、少鹽、少糖」原則,以兼顧營養價值。考量攝取過多精緻糖易造成肥胖,引發代謝症候群、心血管疾病,因此限制健康食品添加精緻糖上限,已於7月17日修正相關規定後上路。
周珮如強調,衛福部近年陸續輔導健康食品減糖,核可約400項產品,均符合糖量規定。
目前健康食品得宣稱保健功效包括骨質保健、調節血脂、不易形成體脂肪、護肝、免疫調節、延緩衰老、胃腸功能改善、調節血糖、抗疲勞、輔助調節血壓、輔助調整過敏體質、牙齒保健、促進鐵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