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榮員工投訴 颱風加班被扣「就寢」時數
〔記者林惠琴、張凱翔/台北報導〕台北榮總日前被踢爆承包清潔業務的公司積欠員工特休假,本報昨日又接獲投訴,指出尼莎颱風期間,該院員工到院留守,共出勤四十四小時,不料院方事後卻逕自扣除就寢時間,投訴者主張支援待命不是趴在桌上就是打地鋪,不能算是就寢;對此,北榮院方則強調,一切均符合規定。
投訴人:趴桌能算就寢?
據投訴者提供資料,加班單位主管在申報加班費相關文件註明,防颱應變小組於七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半下班後留守,三十日下午兩點結束任務,共四十四小時。
人事單位回文引用法院判決資料認為,加班須從事與原有勞動內容相同的工作,過程中即使短暫休息,也不可睡眠或從事與原工作不相關事務,意即應該扣除就寢時間,最後院方依人事單位建議辦理,甚至回覆「不解貴單位為何申報所有同仁加班四十四小時?」
北榮:如有實際作業仍可申請
投訴者則認為,院方未經勞資會議協調,逕自改變加班時數計算方式、扣除就寢時間,但留守人員因需隨時應變,大多趴在桌上或打地鋪,何來就寢?
台北榮總澄清,防颱編組成員非屬日常工作之延長,為值班待命性質,但考量出勤人員辛勞,颱風天出勤均給予加班費或補休,且為避免員工過勞,颱風出勤晚上十點至早上七點屬於就寢時間,不受院方監督指揮、無規定須於院內提供勞務,但此段時間若有防颱應變實際作業,仍可申報加班費或補休,並無未核實給付延長工時工資情形。
勞動局:勞檢北榮後再處置
根據投訴者提供的台北市勞動局給北榮回函內容指出,勞工如在雇主指揮監督下,處於特定之隨時提供勞務狀態的待命時間,即屬工作時間;顯示計算加班費要扣除就寢時間有疑慮。勞動局昨表示,會勞檢北榮了解當天執勤勞工有哪些是屬於加班,留守勞工的工作內容,再做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