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機能緊身褲 消基會:四成一標示不實
2017/08/05 06:00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運動、健身風氣盛行,不少消費者購買機能緊身褲、「爆汗褲」,想藉此運動瘦身,但消基會和標檢局合作檢驗發現,部分商品除標示不實外,也沒加註警語,提醒消費者別久穿。
今年三到四月間,消基會與標檢局於大台北地區服飾店、百貨、網路平台等處購入十二件機能緊身褲,有五件是爆汗褲,包裝宣稱「提升身體循環」、「排出四倍汗量」,針對游離甲醛等品質項目進行檢測,品質都合格。
可排4倍汗量?消基會打臉
但消基會發現,當中有五件違反商品標示法的規定,比例達四成一,其中包括纖維成分名稱未以中文學名標示,沒標示進口商、生產國別,本體與外包裝的纖維成分名稱及洗燙處理圖示標示不一致,被要求限期改善。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有五件樣品標示「爆汗」或「飆汗」,使用含有氯丁橡膠的材質,這種材料過去多用於潛水衣、衝浪衣、防風手套、汽車椅套上,業者標榜可增加使用者體內溫度,達到消耗熱量效果,就像穿雨衣運動。
但部分商品宣稱「穿爆汗褲走路十分鐘等於一般褲子一小時」、「史上最輕鬆的瘦法」,恐誇大不實,建議公平會開罰。游開雄也提醒,悶熱環境會讓皮膚產生濕疹、汗疹,恐影響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