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藝人落榜 潘美辰「鼓」舞自己
2017/06/15 06:00
〔記者陳慧玲、陽昕翰、楊淳卉、凌美雪/綜合報導〕出道將近卅年的歌手潘美辰上個月去考街頭藝人證照,考完就預感自己不會過關,前天台北市文化局公布審議結果,她果真落榜,引起熱議,甚至有音樂界人士重砲抨擊「評審誤國」。潘美辰則平常心看待:「就當一個經驗,我不會再去考,還是會繼續用打鼓交朋友。」
音樂創作職業工會總幹事彭季康昨在臉書兩度發文重批:「評審誤國」,將矛頭指向評審品質。
潘美辰說:「這個考試沒過,就表示我更需要認真在大舞台上。」她透露,如果無法在街頭打鼓,歡迎愛好打鼓的朋友來跟她一起玩,希望暑假結束前在台灣舉行一場個人打鼓秀,已在探勘場地。
鼓后︰考第四次才上
有「鼓后」封號的網紅羅小白昨談到:「每個縣市的街頭藝人考試難度不大一樣,台北市最難,我台北市考第四次才上。考試時評審老師的要求也會因人而異。」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則接獲民眾陳情,日月潭風景區的街頭藝人排班制度不合理,竟有同一表演者以不同表演名稱、相同表演內容,佔據大量場地及表演時數,排擠其他藝人表演機會。
林俊憲指出,經查,「日月潭樂團」、「阿里山樂舞團」4位成員完全一樣,再加上1位成員,又組成「阿蜜斯樂舞團」、「寶島樂舞團」,但日管處僅就樂團名稱來進行排班。另有部分縣市開放持外縣市街頭藝人證者可直接換照,但每個縣市審查標準不一,合格率也有極大落差。
文化部表示,現行街頭藝人管理由地方政府分別辦理,然而,地方政府進行街頭藝人管理的目的,如若為街道使用及公共空間管理,那麼,目前針對表演者進行技能評比的考照制度應該檢討。文化部將在下一次全國文化局長會議中提出討論,推動制度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