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小林滅村國賠案 123人敗訴定讞

小林村滅村國賠案,非潛勢區家屬123人部分,判決敗訴定讞。(資料照)

小林村滅村國賠案,非潛勢區家屬123人部分,判決敗訴定讞。(資料照)

2017/06/08 06:00

潛勢區部分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15家屬還有希望

〔記者項程鎮、黃佳琳/綜合報導〕最高法院昨天審結高雄市小林村滅村國家賠償案,最高法院認為,住在土石流「潛勢區(須強制撤離區域)」的村民,當時因村長拒絕撤離喪命,國賠的舉證責任須由高雄市政府負責,將潛勢區滅村家屬十五人請求國賠部分,廢棄發回二審更審;法界多認為,昨天最高法院的這項判決,對他們未來請求國賠有利。

其餘「非潛勢區」滅村家屬一百廿三人請求國賠部分,則維持二審駁回國賠請求,判決敗訴定讞。

最高法院指出,案發時小林村災情已達紅色警戒通報程度,應疏散撤離「潛勢區」村民,市府已通知甲仙區公所,但區公所未收公文,因此市府人員直接聯繫小林村長,但村長拒絕撤離。

最高院︰未強制撤村 高市府怠於職務

最高法院表示,村長抗命、拒不撤村,市府卻沒有主動派人強制撤村,這是市府怠於執行職務,市府辯稱,就算將「潛勢區」村民疏散到預定的安置地點小林國小和小林社區活動中心也沒用,因為這兩處後來也被土石流掩埋。

但最高法院認為,小林國小和小林社區活動中心在先前卡梅基颱風侵襲時,已有淹水情形,市府卻仍選定為避難處所,市府須舉證為何不把村民撤到其他安全地區,並證明自己的不作為和滅村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至於「非潛勢區」滅村家屬一百廿三人請求國賠部分,最高法院認為他們沒有辦法證明家人的死亡或住家損害,是市府的不作為造成,駁回上訴確定。

前小林自救會長蔡松諭指出,他肯定最高法院法官做出對於「土石流潛勢區」居民有利的判決,未來也會協助該部分居民進行後續法律協助;至於「非土石流潛勢區」居民被判敗訴,他認為,法官不應該只看書面資料進行判決。

蔡松諭解釋,鄉下地方居民的凝結力很強,「風雨那麼大,看到有人撤,自己就會想撤」,「土石流潛勢區」和「非土石流潛勢區」的居民,應該視為一體,無法認同最高院做出這樣罔顧風土民情的判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