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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民事訴訟 再求償26億

八仙案被告呂忠吉。(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八仙案被告呂忠吉。(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2017/03/30 06:00

〔記者黃捷、溫于德/綜合報導〕八仙塵爆造成十五死四八四人輕重傷,其中九十八名被害者委託消基會提民事訴訟,對象除活動主辦人呂忠吉,還包括刑事獲不起訴的八仙樂園負責人陳柏廷等四人,總計求償廿六億餘元;因去年初另有四三二名被害人委由法律扶助基金會提起附帶民事求償二一○億元,消基會律師吳榮達昨表示,將統整雙方人數後,併為一案處理。

吳榮達表示,目前正與法扶聯繫,要趕在今年六月廿六日前,將原先未對八仙提告的四三二名被害人併入,否則一過民事追溯期兩年,被害人可能求償無門。

法扶律師周漢城表示, 四三二名被害人起初尋求法扶會協助,因士林地檢署只起訴呂忠吉,才只對呂提附帶民事求償,若委託消基會辦理消費者團體訴訟,可望免除高額裁判費,對被害人最有利,也可對八仙求償。

八仙律師曾益盛指出,八仙與被害人間無消費關係,出租場地與塵爆無因果關係,不應負擔後續賠償,但尊重消基會提告。

八仙塵爆發生於二○一五年六月廿七日,消基會代表九十八名被害者,依消費者保護法、民法侵權行為另提民事訴訟求償廿六億餘元,昨開庭聲請委請醫學中心鑑定被害人勞動力減損、未來醫療費用,再追加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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