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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肝加油站》健保放寬B肝治療規範 自費治療者可轉健保?

2017/02/27 06:00

健保對於B肝的給付條件陸陸續續放寬,自費治療中的患者都很想知道是否可轉為健保用藥。(記者林惠琴攝)

文/許金川

Q:我的太太B肝帶原已經很久了,6年前開始服用「貝樂克」治療,前3年有健保給付,這3年來,我們一直都是自費服用「貝樂克」,因太太為e抗原陰性的患者,聽說停藥後比較容易復發,所以才會持續用藥至今,不敢停藥。

不過,一天將近200元的藥費,長期下來也是不小的開銷,最近聽說健保又放寬給付的條件,請問我的太太可以轉為健保用藥嗎?

A:健保對於B肝的給付條件陸陸續續放寬,從今年1月開始,治療前e抗原陽性者,可治療至e抗原陰轉後,再持續治療1年;若治療前e抗原陰性者,一次療程最多36個月,不論e抗原陽性或陰性,若停藥後復發,可不限次數再接受治療。

自條件放寬後,自費治療中的患者都很想知道是否可轉為健保用藥。你的太太治療前e抗原呈陰性,健保治療3年後改為自費用藥至今,依此情況是無法直接由自費再轉為健保的。

但如果治療前為e抗原陽性的病患,健保治療後未停藥又接續自費治療,且e抗原至今仍為陽性者,是可以由自費直接轉健保的。

臨床上,很多患者對於B肝抗病毒藥物停藥心生恐懼,一是擔心B肝病毒復發一發不可收拾,另一考量則是過去健保有給付次數的限制,目前新的B肝健保治療規範,病友們至少不用再擔心健保給付次數的問題。

目前你的太太已服用貝樂克6年,如果B肝的病況穩定,測不到B肝病毒且GPT持續正常已超過一年半以上,可以考慮先停藥,保持密切追蹤。

假如B肝病毒又復發了,且復發當時的指數也都符合健保的給付條件,屆時再用健保治療。

(作者為台大醫學院內科名譽教授、財團法人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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