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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告發Uber 8天開出3.3億罰鍰

北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籲司機勿聽信加入Uber不違法傳言。(工會提供)。

北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籲司機勿聽信加入Uber不違法傳言。(工會提供)。

2017/01/17 06:00

〔記者陳紜甄、甘芝萁/台北報導〕公路法修法大幅提高對Uber等違規計程客運業的罰則,也增設最高一年三十萬的檢舉獎金。新法一月六日上路,北市監理所在八天內就對Uber公司開出十三張告發單,預計將罰高達三億三千一百萬、是過去近四年罰鍰總額的四倍,全國還有近五十輛Uber違規車輛已遭告發。北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昨更成立檢舉大隊,呼籲全民一同檢舉不法,迄今已有上百件對Uber的檢舉案。

北市汽車駕駛工會 籲全民檢舉

北市監理所一月六日到十三日就已對登記於北市的Uber公司,稽查十三次並開出告發單,預計兩周後正式開罰、罰鍰估計達三億三千一百萬,遠遠高於修法前全國對Uber裁罰五百多件、金額七千三百多萬。公路總局也統計,新制上路到十三日,就已取締四十八輛Uber違規車輛,包括十四輛自用車,卅四輛租賃車。

不僅嚴加取締,北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亦成立檢舉大隊,已收到一百多件檢舉案。不過,工會理事長鄭力嘉表示,部分檢舉案例讓人不安,因Uber向司機宣稱,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就沒違法疑慮,工會要特別提醒,Uber司機切勿聽信傳言,以免無辜受罰。

交通部公路總局也強調,流傳「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就不違法」是錯誤訊息,不論用職業駕照或租賃車輛,加入Uber載客就是違法,都屬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的違規行為,自行承租車輛駕駛人可處十萬至廿萬罰鍰,並可吊扣駕照及車輛牌照四個月至一年;若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加入Uber違規載客,可處九千至九萬罰鍰。

Uber昨表示,上週五已與交通部會談,雙方將以照顧全台灣的駕駛為核心;正在研議相關方案,有進展時會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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