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學生也要成班 政院公告禁止廢校
2017/01/10 06:00
〔記者吳柏軒、黃明堂、張勳騰/綜合報導〕一個學生也得成班!
行政院昨正式公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禁止地方政府以學生人數不足為理由廢校,而且若就學區內只有一所國中或國小,或是其他學校距離太遠也不能廢校。
教育部解釋是顧及學生就學權益;家長與教師團體表示贊同大方向,但提醒各地有特殊情況,中央政府也需注意偏鄉小校學童是否因缺少同儕而影響其成長發展。
少子化趨勢下,中小學面臨存續問題。據統計,一○四學年全校五十人以下的國小有三七四所、國中十六所。去年共有十二所學校、分校、分部停辦,另有四校與他校合併。
廢校須學區過半居民同意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強調,未來若學校要停辦,須符合「就學區內設有戶籍的選舉權人書面連署達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或是「就學區內無適齡學童」等要件,且需經專家評估、公聽會、地方機關教育審議委員會通過後,才能正式停辦。若地方政府擔心學生無同儕,可採取混齡編班教學,或是委託私人辦理,教育部將補助經費。
台東縣教育處副處長劉俊毅表示,這項規定原本就訂定在原住民族基本法裡,只是擴及一般學校,未來將會繼續辦理。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副處長葉芯慧指,會配合教育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