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訴資料外洩 台哥大罰10萬
2017/01/05 06:00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針對台灣大哥大處理客訴案件時,違法將用戶個人資料傳給非執行公務的其他人員,判定違反個資法第20條第1項,並依個資法第47條第1項第3款,罰鍰10萬元。
NCC表示,當事人武君向台灣大哥大進行客訴後,發現自己申訴的資料與個資,遭台哥大直營店店長用LINE傳給被申訴的通訊行老闆徐先生,因此向NCC投訴。台灣大哥大表示,已懲處相關人員,未來也會持續深化個資保護教育訓練。(記者陳炳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