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遠距醫療對象 立委籲放寬法令
2016/12/03 06:00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科技發展一日千里,但現行《醫師法》規定醫師除對山地、離島等地區或特殊急迫情形外,都必須親自診療。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高潞.以用與多名醫師呼籲適度調整法規,讓偏鄉高齡人口、慢性病患及長照患者等也可接受遠距醫療。
讓科技挹注偏鄉醫療
高潞.以用表示,很多原住民或偏鄉地區病患光取得醫療資源都有困難,在資訊科技可以配合的條件下,應擴大遠距醫療範疇。
台大醫院內科部醫師郭律成表示,實務上醫師沒親到無法給許多行動不便病患醫囑,有些臥床、中風或呼吸器依賴患者要到醫院非常痛苦,若透過遠距醫療,可於前端先做醫療疏散,減少輕症患者使用醫學中心的問題。就防弊問題,醫師其實會自行斟酌審度。
台大資工系教授賴飛羆認為,先進國家都在開放遠距醫療,若法令故步自封,早晚會被淘汰,也讓國內相關產業無法銷往國外。此外,行動不便者若得以遠距醫療,也會讓生活品質大幅提升。
徐永明指出,黨團已針對此條文提出修正草案,可一併探討遠距醫療是否能擴張適用範圍,以及規範範圍有無擴大可能,且醫師必須「親自診察」條文意涵為何,也須釐清。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科長呂念慈回應,衛福部已針對遠距醫療在陸續蒐集資訊及檢討,目前對高齡化有推動在宅醫療,也考量到遠距部分,《醫師法》限制原則上是親診概念,只要不涉及施予治療、開給方劑等,並未禁止醫師遠距諮詢或給予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