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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禁中藥房製丹藥 上千業者抗議

衛福部擬修法規定,除非取得藥師資格,否則中藥商不得提供代製丸、散、膏、丹等服務,引發中藥商不滿,昨赴衛福部抗議。(記者林彥彤攝)

衛福部擬修法規定,除非取得藥師資格,否則中藥商不得提供代製丸、散、膏、丹等服務,引發中藥商不滿,昨赴衛福部抗議。(記者林彥彤攝)

2016/11/08 06:00

將修法只准藥師調製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顧及民眾用藥安全,衛福部著手修改《藥事法》,其中第一○三條修訂,要求中藥商需落實教考訓用的制度,中藥販賣業務人員需取得「中藥材技術士」執照,且以往代製丸、散、膏、丹等服務,則取得藥師資格才能提供。中藥商從業人員昨天到衛福部抗議陳情,怒指衛福部這是要「閹割了台灣中藥瑰寶」;衛福部中醫藥司司長黃怡超則承諾會再溝通協調。

中藥商僅能買賣藥材

衛福部為建立中藥材販賣業者的管理制度,研修《藥事法》,唯有經由技能檢定取得「中藥材技術士」執照者,才能經營中藥販賣業務, 執行中藥材批發、輸入及輸出、中藥材零售;也禁止一般從業人員逕自替民眾製成丸、散、膏、丹,須有藥師執照才能調製藥品。

不滿此修法方向,上千名中藥商從業人員昨日高舉「抗議衛福部閹割了台灣中藥瑰寶」、「中藥終結者」等標語,對衛福部提出抗議。台灣中藥從業青年權益促進會會長古承蒲怒批,過去衛福部提出「中藥材技術士」想法,中藥商都願配合,願意接受訓練和考試。但這次《藥事法》修正案,政府卻又要對中藥商扣上「用藥安全」的大帽子,剝奪中藥商的調配權,就算取得中藥材技術士,仍不准調藥、配藥,無法把固有成方客製為丸、散、膏、 丹,就連民眾可能要買家常食補,如四神、八珍等都不行。

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向衛福部陳請表達,丸、散、膏、丹及煎藥零售,是現行中藥房依照消費者需求,未來若將中藥房業務限縮到只能賣中藥材,可預見傳統中藥產業將逐漸沒落。

衛福部:把關用藥安全

衛福部中藥司科長陳聘琪則說明,修法原意是為了要建立中藥材販賣業者管理制度,以及把關民眾用藥安全,因過去稽查有發現,部分中藥商會請不合法廠商製成中藥藥品,對於其生產環境、產品品質及安全性無法監測。

陳聘琪強調,中藥房仍可以提供民眾抓藥進補的藥材,《藥事法》修法也會廣納各界意見。

消費者謝小姐說,中藥房常是她抓進補藥材的地方,如需服用與身體疾病相關的藥材,她會比較傾向遵循中醫師的處方。雖知道有部分藥房有流傳獨家製成藥方,可是她對該藥品安全存有疑慮,中藥商如能檢定提高專業素質,中藥劑調製能經由藥師執行,應會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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