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害跳樓半癱 女兒﹕原諒爸爸
2016/10/25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南市狼父阿元連續性侵、猥褻當時14歲的女兒小莉(均為化名),小莉羞憤留遺書「我下半輩子被爸爸毀了」,從3樓跳樓自殺造成半癱,終身要坐輪椅,二審法院開庭時,小莉念及父女情分,求情「現在我可以原諒爸爸了」;不過最高法院認為狼父無悔意,昨判他17年半定讞。
判決指出,39歲阿元89年離婚,小莉當時才2歲,由前妻照顧,101年7月小莉14歲,母女間因管教問題常有摩擦,便帶小莉搬回。
101年9月,小莉服用抗憂鬱藥物身體無力,阿元趁機猥褻,小莉考量親情,隱忍未舉發;不料同年10月,阿元變本加厲,二度性侵女兒。
案發後,小莉被安置在護理之家,她留下9張遺書,寫著「我的下半輩子被毀了」、「我沒臉見人,我想死」等語,凌晨時分從3樓跳下,雖經救回,但左側腦傷致右側肢體無力,無法走路,須靠輪椅代步,也無法自理大小便。
最高法院認為,阿元一審時棄保潛逃,2年後才歸案,且到案後竟翻供、否認大部分犯行,足見其無悔意,因此依「對少年乘機猥褻致人自殺而重傷罪」、2個「對少年乘機性交致人自殺而重傷罪」等3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