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冒頂新法官 誹謗抽地溝油牟利
2016/10/25 06:00
正牌法官吳永梁提告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去年2月間,吳姓男子自網路截取頂新案審理法官吳永梁照片,冒用其名義註冊臉書帳號,並張貼「小法官是終身職,想怎樣就怎樣自由心證」、「我開始抽地溝油5%利潤」等文字,吳永梁發現提告,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文書、誹謗等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5月。
吳男昨天表示,因對頂新案審理過程不滿,所以才用吳永梁名義成立粉絲專頁,目前已經刪掉了,他對此一判決不滿,但不會提上訴。
吳男被判刑5月
頂新劣油案發生於103年10月間,該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檢方起訴並具體求刑30年,彰化地院審理後,審判長吳永梁法官等人以檢方無法證實油源是取自病死豬或回收油為由,於去年11月27日判魏應充等6名被告全部無罪,引起全國人民譁然。
案件審理期間,44歲吳姓男子在未徵求吳永梁同意下,冒用其名義申請臉書帳號,並放上截取來的吳永梁穿著法袍照片,偽造其身分在臉書發表不當言論。
吳男張貼「小法官是終身職,想怎樣就怎樣自由心證。奉行政院謠言指揮部長指示3億元交保。馬英九下的命令我只是辦事。」以及「有$判生,沒錢判死」等文字,吳永梁發現後,去年9月提告。
彰化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吳男不循正當管道評論,多次於臉書刊登加重誹謗訊息,侵害吳永梁之名譽及社會評價,迄今仍未和解,因而依偽造文書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3月,誹謗部分也判刑3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月,全案可易科罰金。
吳男臉書已改回自己名字,但是簡介上仍寫著在行政院擔任「謠言指揮部長」,去年12月自稱要改名為「吳永梁」,今年2月更稱要改為「吳永梁X你娘」,但被戶政所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