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6衞生所醫師 涉詐愛滋篩檢獎金
3萬多人健檢檢體 被偷偷送驗
〔記者余瑞仁、陳昀、謝君臨、林惠琴/綜合報導〕為詐領每筆二二五元的愛滋病毒篩檢獎勵金,桃園市平鎮、楊梅、龍潭、中壢、大園及八德六區衛生所現任與前主任、醫師,涉嫌從民國九十七年起未經當事人同意,逕行為前往衛生所健檢的民眾檢體進行愛滋病毒篩檢,統計不知情的民眾達三萬多人,詐領金額達七百多萬元;再加上每筆檢驗費需支付九十元,至少又浪費了約三百萬元醫療費用。
桃園市衛生局說明,愛滋病毒篩檢獎勵金是疾管署委託健保署,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衛生所醫師經判斷、向民眾說明,民眾同意後抽血送檢,衛生所再依流程向健保署申請,每筆為二二五元。其中一三五元由衛生所主任及醫護人員依比例入袋。
每筆225元 詐領金額達700多萬元
衛生局去年接獲民眾反映,指前往衛生所健檢時,在他不知情、且非屬愛滋病毒感染高危險群情況下,即施以愛滋病毒篩檢。衛生局派員調查發現確有此情況,多次提醒衛生所應依法、依專業需求執行業務,同時向市府報告,由桃園市府移送廉政署。
廉政署會同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黃榮德追查後,昨同步搜索涉案的六個衛生所,帶回許姓、黃姓、楊姓、梁姓、歐陽姓等六名主任兼醫師,以及該六區衛生所的戴姓、黃姓、洪姓、林姓、邱姓與葉姓前主任兼醫師等六人,共十二人訊問,另以證人身分傳喚衛生所護士等醫事人員廿二人,案情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方向偵辦。
涉案人都否認涉貪 指稱非私用
涉案人員都否認涉貪,並指獎勵金並非私用,訊後十二人分別以六萬及十萬元交保。
廉政署與檢方先追查三百餘名接受愛滋篩檢的民眾,絕大多數表示並未被告知要篩檢,且都未經他們同意。全案將繼續擴大追查其他行政區有無類似不法情事。衛生局長蔡紫君坦言,衛生所醫護人員對作業規範認知不一,容易造成法律適用的差異,也希望透過司法釐清。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此項給付只適用於性病患者,若只是一般民眾,相關金額一定會追回。另根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醫事人員未經當事人同意及諮詢程序,就抽取當事人血液進行檢查,可處三萬元至十五萬元不等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