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廣告 禁止再打空污牌
2016/09/07 06:00
為避免化粧品廣告引發消費者誤解,衛福部食藥署昨公告修正「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禁止化粧品再打「空污牌」,不得宣稱「隔離空氣污染/PM2.5」,以及香水宣稱具「費洛蒙」效果等,均不可再使用,預計明年4月1日上路,違者可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5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表示,費洛蒙是動物發情時分泌的物質,可吸引異性交配,通常是香水會有相關宣稱,涉及誇大不實,其他像是「降低懷孕/孕期生理不適」、「隔離空氣污染/PM2.5」、「淨身避邪」、「禁止(防止)咬甲」、「潤滑(液)、陰道潤滑」、「基因」、「強化夫妻、兩性情感聯繫」等字句,超過化粧品會有的功效,一律禁止。(記者林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