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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聲扣味全8千萬 魏應充繼續限制出境

因味全混油案遭判刑4年的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左)上訴二審,在律師余明賢(右)陪伴下步出法庭。(記者陳慰慈攝)

因味全混油案遭判刑4年的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左)上訴二審,在律師余明賢(右)陪伴下步出法庭。(記者陳慰慈攝)

2016/07/26 06:00

〔記者王定傳、陳慰慈、張文川、楊雅民/綜合報導〕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涉及混油案,台北地院依詐欺罪判刑四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昨首度開庭,檢察官聲請查扣味全八千二百萬餘元犯罪所得。檢方希望查扣味全的銀行帳戶現金,味全則盼查扣土地代替,但檢方婉拒。

法官提出兩方案,一是味全將八千多萬存入特定帳戶呈報給法院,二是先扣不動產,味全須於一定期限內以金錢反擔保解除扣押。味全表示將與律師、會計師研擬扣押方案,一週內回覆。

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解除限制

魏應充在庭上主張無罪,強調食品產業注重品質,也對員工守法的工作態度有信心,若因輿論壓力,須有人為油品事件造成的紛擾負起責任,他願擔起責難,盼勿波及無辜員工。法官庭末諭知魏應充和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峯繼續限制出境,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則解除限制。

味全律師余明賢昨在庭訊前開砲,指味全產品品質符合規範,只有包裝上圖案標示引人錯誤,一審判決有非常大的偏見及臆測。北院回應表示,判決理由在判決書中都已交代,當事人若不服可在上訴時敘明。

另對檢方案發後查扣魏應充財產,余明賢向法院聲請返還,提出魏名下位於帝寶一戶房產含兩筆土地擔保,余並認為,魏被扣的財產早已超過一審認定的不法所得。法官質疑土地上設有抵押權三億餘元,余明賢解釋,這是魏應充於帝寶的其他戶房地,非本案擔保房地。

本案除味全被罰一五五○萬元,還有十三名被告,其中常梅峯遭判刑三年十月次重,其餘被告被判五月至兩年三月不等,張教華無罪。檢方針對無罪及認為判決過輕的部分提起上訴,魏等人也上訴。此案涉及《刑法》虛偽標記罪問題,上訴由智財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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