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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未標過敏原 食安有地雷

醫師指出,門診發現很多患者並不清楚自己對哪些食物過敏。(記者林惠琴攝)

醫師指出,門診發現很多患者並不清楚自己對哪些食物過敏。(記者林惠琴攝)

2016/07/24 06:00

〔記者林彥彤、林惠琴/綜合報導〕你可能知道自己對什麼食物過敏,但是你知道要吃入口中的食物是否含讓你過敏的成分呢?食物過敏影響國內五%至十%人口,亦即約一、兩百萬名民眾有此困擾,儘管衛福部食藥署已要求包裝食品標示特定過敏原,但餐飲業者尚未規範,消費者無從了解眼前的料理在烹調過程是否添加過敏原,恐成食安漏洞,消基會建議應規定標示相關資訊,食藥署稱可討論。

外食人口多 誘發過敏食材恐下肚

二○一四年中研院提出「國家食品安全維護及環境毒物防治體系建議書」指出,食物過敏是台灣食安尚未被注意到的一個環節,估計影響約五%至十%的人口,建議食品標示過敏原。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當時公告「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要求包裝食品含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及其製品等國人常見過敏原必須標示,否則可處三萬至三百萬元罰鍰。

但英國七十五%過敏性反應致死來自散裝食物,因此英國與歐盟二○一四年起,要求餐飲業者提供麵包、醬料等非完整包裝的食物,也須告知顧客是否含常見穀物和麥麩、甲殼類動物等十四種公告過敏原。

消基會檢驗長、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凌永健強調,國內外食人口眾多,但熟食管理卻慢國外很多拍,呼籲政府正視食物過敏議題,可先公告容易誘發過敏的食材,再讓相關業者參考標示,以保障外食消費者健康。

曾承接前衛生署「食品過敏原調查計畫」的主持人、台北榮總兒童醫學部兒童胃腸科主任吳子聰認為,涉及餐點多樣,全部標示確實不容易,可能要邀集多位專家或團體一起討論取得共識。

李婉媜說,國內僅強制包裝食品標示特定過敏原,主要是成分固定、容易作業,反觀餐飲業者菜單經常變更,若規範標示,實務上不易執行,但未來仍可討論是否擴大標示,現階段建議消費者主動詢問業者成分,避免誤食引發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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