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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真相 家屬拍桌批「政府失職」

罹難者家屬數度講到哽咽,怒斥政府失職、草菅人命。(記者邱奕統攝)

罹難者家屬數度講到哽咽,怒斥政府失職、草菅人命。(記者邱奕統攝)

2016/07/23 06:00

電路設備集中在車頭 疑改裝超負荷釀意外

〔記者鄭淑婷、邱奕統/綜合報導〕中客團火燒車釀成廿六死慘劇,檢警及消防局火調科鑑定,起火處在車頭的駕駛艙,電器、電路設備超載負荷恐是釀災原因,有遊覽車業者認為應是「改裝」出問題,卡拉OK、環繞音響、飲水機,甚至每個座位都要有個人螢幕,車內電載無法負荷就易生危險,但業者感嘆:「不裝這些設備,可能招攬不到客人。」

不加裝影音設備 又怕無法攬客

業者透露,遊覽車司機擔心車上昂貴的電器設備遭竊,大部分的遊覽車都會在左後側的「緊急逃生門」加裝暗鎖,載客時將暗鎖關閉、不影響逃生門開啟,但萬一駕駛忘了關閉暗鎖,逃生門就可能無法開啟。

中客團火燒車事件昨晚召開第二次說明會,家屬批評真相未明,提出疑點,數度拍桌怒罵「政府失職」,要求查看事故遊覽車,說明會又不歡而散;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家屬難過的心情可以理解,會加強溝通。

檢察官昨天針對家屬提出的車窗擊破器、滅火器等疑點提出說明,表示遊覽車已燒毀,無從辨識車內是否有記錄器、錄影機、行車記錄器等,但在車內發現一個擊破器金屬頭,還有兩具滅火器,滅火器沒有使用過的痕跡,很多重要跡證仍在鑑定中。

勘驗左後方的緊急逃生門,將壓克力蓋板上推後,可從內部門把推開安全門,至於車外把手已鬆脫,無法測試可否開啟,疑點仍在釐清。

交通部觀光局也說明,火燒車主要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還有行政責任,最後是理賠的民事責任,目前各類保險部分,每位罹難者至少理賠六百萬元。

家屬也對桃園地檢署開出的死亡證明書中,將死因記載「意外」感到不滿,並質疑遊覽車在冒煙,為何不立即停車?家屬怒斥政府草菅人命,「廿六條人命都沒有了,就是政府失職,企業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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