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復育梅花鹿 野保法管不著
2016/06/30 06:00
〔記者吳欣恬、蔡宗憲/綜合報導〕農委會指出,一九八九年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前,梅花鹿就自台灣野外絕跡,因此梅花鹿不受野保法管轄,目前墾丁國家公園內的梅花鹿族群為人工復育而成,也不算是野生動物。但因為梅花鹿是墾丁國家公園所復育,屬於墾丁國家公園的財產,若有獵捕可以國家公園法或竊盜罪處置。
國家公園法禁止獵捕
農委會曾建議墾丁國家公園加強對梅花鹿的經營管理,若族群數量超過環境容許量,可透過結紮或餵食避孕藥等方式減緩族群擴張,避免溢出墾丁國家公園範圍。
美國學者一九七三年在台灣進行調查報告,指野生梅花鹿可能已在台灣野外絕跡,僅動物園及民間尚保有少數馴養鹿;到一九八四年,國家撥出經費,由當時剛成立的墾丁國家公園執行復育,當年從台北動物園選取廿二頭台灣梅花鹿當復育種源,如今墾丁估計已復育出數千頭梅花鹿。
廿二頭復育種源來自動物園
墾管處去年底送出「台灣梅花鹿復育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書」報行政院核定,希望進一步釐清台灣梅花鹿在法令上是屬於野生動物或家畜的定位,因梅花鹿在台灣原不屬於野生動物,但目前野外族群已近兩千。
農委會表示,如果確認梅花鹿復育成功,農委會將召集學者專家開會討論,是否將梅花鹿重新公告為野生動物,甚至會評估是否需列保育類,若要撲殺會有更多規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