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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問卷遭推銷上萬化妝品 消基會:購後依法有7天猶豫期

消基會副董事長陳智義表示,瘦身美容行業的不當行銷手法在消基會申訴榜上已屹立近20年。(記者羅綺攝)

消基會副董事長陳智義表示,瘦身美容行業的不當行銷手法在消基會申訴榜上已屹立近20年。(記者羅綺攝)

2020/10/14 13:56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蘇小姐下班途中被某品牌的行銷人員攔下要求填寫問卷,隨後業者更以免費做臉體驗為誘因,將其帶往工作室;做臉過程中,店員輪番上陣推銷動輒數十萬的化妝品,最終蘇小姐花費6萬多元購買,店家要求她現場將產品拆封,並將拆封過程錄影。蘇小姐事後回憶整個過程,感到不對勁,且化妝品不適合她,隔日向店家表明要退費,卻遭業者拒絕。

消基會副董事長陳智義指出,瘦身美容行業的不當行銷手法在消基會申訴榜上已屹立近20年,其不當行銷手法包括:大打優惠價格,吸引消費者上門,再推銷高價商品;路邊行銷,以填寫問卷、提供免費商品或服務為餌,引君入甕;採人海戰術輪番上陣,消費者體力不繼勉強就範;約定單價與原價不同,導致退費基礎不一,消費者可能退無錢。

據行政院消保處統計,這半年間共發生498件化妝品類申訴案件;台北市政府也公布自今年1月至今,台北市美容、化妝品業消費爭議申訴案件達522件,其中以「假問卷真行銷」、「賣產品送課程」等爭議最多;消基會同時也接到83件申訴,其中申訴金額單件最高達73萬5000元。

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指出,業者假藉「問卷調查」或「免費體驗」誘使消費者到店,再趁機推銷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中「訪問交易」的典型模式。依照《消保法》第2條第11款的規定,消費者享有7天猶豫期的保障。

吳榮達說,雖然業者會要求消費者,以檢視美容產品為名義,當下將所購買產品全數拆封,甚至業者會全程錄影;但依照定型化契約規定,已拆封指的是為拆封「使用」的最小包裝商品,因此拆外包裝封膜等應屬未拆封商品,消費者仍然可以主張退費。

近期衛福部已研修通過「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明定業者的履約保證機制、契約中應載明贈送服務細項等規定;消基會呼籲衛福部應盡速公告並執行草案,以強制性規定導正歪斜已久的瘦身美容消費市場,導正不當行銷手法,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也建議消費者,若遇上類似的推銷手法,應勇於說「不」,拒絕業者的人情攻勢與壓力,避免簽下事後後悔的契約;不要購買標示不明的美容商品,檢視商品時也不要聽業者要求輕易開封,以免導致無法退貨,發生爭議。

業者假藉問卷調查、免費體驗誘使消費者到店,再趁機推銷商品,屬於「訪問交易」模式,依照《消保法》規定,消費者享有7天猶豫期保障。(記者羅綺攝)

業者假藉問卷調查、免費體驗誘使消費者到店,再趁機推銷商品,屬於「訪問交易」模式,依照《消保法》規定,消費者享有7天猶豫期保障。(記者羅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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