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火車不配合戴口罩 屏東縣首例開罰
搭火車不戴口罩吃罰單!屏東縣衛生局今天表示,4月18日有1名乘客搭火車時未依規定配戴口罩,經列車長勸導二次仍不配合,衛生局經查證具體違規情節後,依法開出5000元罰單,成為屏東縣首例因為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未佩戴口罩受罰案例。(資料照)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搭火車不戴口罩吃罰單!屏東縣衛生局今天表示,4月18日有1名乘客搭火車時未依規定配戴口罩,經列車長勸導二次仍不配合,衛生局經查證具體違規情節後,依法開出5000元罰單,成為屏東縣首例因為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未佩戴口罩受罰案例。
屏東縣衛生局指出, 4月18日1名乘客搭乘臺鐵3212次區間車,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列車長勸導二次仍不配合,列車長拒絕運送並向鐵路警察局舉發,衛生局獲報後查證具體違規情節,並依照傳染病防治法進行裁罰。
衛生局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自4月4日起民眾搭乘捷運、火車、高鐵等大眾交通工具,都要戴上口罩,若勸導不聽,可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如果搗亂,則會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給予處分;交通部也於4月15日公告,搭乘海、空運航班、高速鐵路、臺鐵、捷運、國道及公路客運、計程車及市區公車,應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搭乘。
衛生局也呼籲,大眾交通運輸因為空間狹窄、有限的通風環境可能增加乘客間的感染風險,因此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避免在車上吃東西,防疫期間,民眾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縣府防疫政策,保護自己與他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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