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5/10前 苗縣危老建築申請重建 最高30%容積獎勵
2019/09/20 12:22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相較於都市更新,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是更為快速、簡便的管道,苗栗縣政府也已訂定「苗栗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建蔽率及建築物高度放寬標準」(簡稱「危老條例」),提供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容積獎勵,明年5月10日前申請重建,容積獎勵最高30%。
台灣地震頻繁,中央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苗栗縣屋齡超過30年以上的住宅占總住宅數的50.69%,縣府也訂定危老條例,於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加速推動危老建築物重建,改善居住安全與品質。
苗縣府工商發展處表示,依據危老條例,危老建築重建,除提供減免地價稅與房屋稅等優惠措施,依條例標準最高可有20%容積獎勵,另危老條例施行後3年內,即109年5月10日前申請之重建計畫,還可以無條件取得10%容積獎勵。
工商處表示,縣府於6月10日受理「公館鄉麻齊寮段重建計畫」申請案,經審查於12日核准重建計畫,預計於9月底前申請建築執照。本案原有危老建物為2層樓透天厝,耐震能力經評估未達最低標準,確有影響居住安全之虞,而辦理重建後,依危老條例核准增加24%容積,將興建6層樓共10戶的電梯公寓。
工商處為加速危老重建計畫撰寫及審查程序,已製作完整的申請流程及重建計畫範本,可至本縣都市計畫資訊暨查詢系統-危老重建專區 下載,民眾對於危老建築物重建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縣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諮詢,037-559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