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北溝故宮文物典藏山洞」遭填平 地主說是這原因....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霧峰「北溝故宮文物典藏山洞」5年前被市府列為歷史建築,地主抱怨市府至今除在洞口設置解說牌毫無動作,也無設置安全設施,台中連日大雨,造成山洞幾乎遭淹沒,甚至傳出有小朋友差點溺水,地主基於安全自行雇挖土機將洞口填平,文化局獲報將依文資法追究,讓地主感到不平,市議員李天生今天批評,文化局疏於維護,既然毫無作為,要求廢止登錄或由市府價購。
霧峰「北溝故宮文物典藏山洞」在1950到1964年間,曾是北京故宮文物來台,還未北遷到台北外雙溪故宮時的存放、展示地點,但在921大地震時遭震毀,並遭銀行拍賣由私人購入,經文史人士奔走,2013年開挖尋獲洞口,因深具歷史文化價值,2014年由市府列為歷史建築。
不過近日傳出兩個洞口都遭地主掩埋,李姓地主表示,因連日大雨,不但山洞幾乎遭淹沒,入口處也淹成小池塘,傳出有孩童差點溺水,基於安全才在18日雇怪手將洞口填平,並抱怨市府只在洞口設置解說牌,至今毫無做為。
市議員李天生表示,市府多年來沒有任何維護動作,目前該處僅剩下洞口,內部設施幾乎全毀,既已遭到掩埋,要求廢止登錄,設置紀念碑即可,或是由政府出面價購取得,否則限制土地使用,卻要地主背負貸款及稅捐,並不公平。
市府文資處長李智富表示,地主行為已違反文資法第106條規定,將發文要求提出說明,並提報復原計畫,考量地主未破壞歷史建築本體,且是基於安全才填平,會建議從輕裁處,若地主不願復原,則由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開會可裁罰3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李智富並說明,文資處這幾年除進行山洞調查研究,也進行山洞修復規劃設計,目前接近結案,未來將向中央申請修復經費,說市府毫無作為並不公平,並說依文資法第21條規定,所有權人應負起自行管理維護的責任,地主須設置相關安全設施,且因該處屬地震帶、禁限建區,且是山坡地保育區,才讓相關開發困難重重。
李智富並說,要求廢止登錄,因建築主構件並未滅失,仍具價值,並不符合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規定,至於辦理價購,除文資法修正草案尚未通過外,因全市古蹟數量眾多,若開先例,其他地主將比照辦理,初估光土地價購就要超過百億,有執行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