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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罰了!違規佔用「粉紅車格」 新北首日取締110件

新北市交通局今天稽查婦幼專用停車格是否有違規使用情形,首日開罰110件。(記者賴筱桐攝)

新北市交通局今天稽查婦幼專用停車格是否有違規使用情形,首日開罰110件。(記者賴筱桐攝)

2019/06/29 17:10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交通部訂定「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今天起上路,新北市交通局與停車場業者成立聯合稽查小組,針對賣場、百貨公司、火車站等擴大稽查,總計取締110件,其中以板橋火車站地下停車場取締9件最多,違規佔用婦幼專用停車格者,將處以最高1200元罰鍰。

此外,身心障礙者專用車位也列入此波稽查重點,今天取締違規占用者有7件,違規民眾將被處以最高1200元罰鍰。

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吳政諺說,新北市應設婦幼停車位1374格,全市指定場所已完成設置1899格婦幼車位,並發出3萬6043張孕婦及親子識別證,婦幼車位在白色標線內劃設粉紅色內框,並設有告示牌。車主須於車內擋風玻璃上放置「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識別證」,且車上要載有孕婦或幼兒才可使用車位。

今天新法實施首日,交通局稽查人員兵分多路,鎖定賣場、百貨公司、火車站和醫療院所、觀光遊樂園區等40餘處停車場展開稽查;其中永和區福和國中地下停車場有一名男性車主雖在擋風玻璃放置孕婦及親子識別證,但車上並無承載孕婦或幼兒,經勸導,車主隨即把車輛停在一般車位。另外,稽查人員發現,有車主使用影印本的識別證,不符規定,依法拍照告發。

吳政諺說,法規歷經1年宣導期,已於告示牌告知民眾,違規佔用婦幼專用停車格者,將處以1200元罰鍰,若使用影印本、自行上網下載的證件及無乘載孕婦與幼兒事實,都視為違規,總計今天取締110件佔用婦幼專用車位者,其中以板橋火車站地下停車場取締9件最多,違者皆處以最高12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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