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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罷工 長榮提告對工會求償每天3400萬

長榮航空21日委託律師鍾郡,前往台北地院告工會。(記者方賓照攝)

長榮航空21日委託律師鍾郡,前往台北地院告工會。(記者方賓照攝)

2019/06/21 17:0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長榮航空空服員罷工今邁入第2天,長榮資方對於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桃空職工)要求「增設勞工董事」一事,認為依法不屬於調解事項,工會卻列入罷工爭議事項,長榮覺得不合法,下午委託律師赴台北地院遞狀提起損害賠償告訴,求償金額以公司每日收入3400萬元做為請求基礎,將視罷工的持續期間逐日增加。

長榮提告對象為桃園市空服員工會及期理事長、全體理監事。

律師鍾郡與長榮航空代表下午赴法院遞狀提告指出,是否增設勞工董事一事本為股東會職權,並非長榮單方面可以決定,且在團體協約中,從未聽過工會方有提過如此訴求,直到調解後期才出現,所以長榮主張工會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3條的立法意旨,導致雙方無法事前達成共識,當然也無法做有效的協商。

鍾郡也說,增設勞工董事訴求本身並非調整事項的勞資爭議,意即,與勞動條件如工資、工時等訴求均無相關,也均非長榮單方面可以處理,基於工會發動罷工屬違法行為,對工會提告主張損害賠償,求償金額以公司每日收入3400萬元做為請求基礎,至於為何是該金額?鍾郡解釋,去年尼沙風災(應為2017年)期間,全面停飛時所產生的每日損害金額為3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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