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書約將無「同性」歧視用語 內政部下午公布
2019/05/23 12:47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同志婚姻專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明天專法正式施行,同志將能在戶政事務所合法登記結婚,不過,內政部昨天在網站上公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後戶籍登記因應作為」,同時也首度曝光「同性結婚書約」,因有「同性」兩字,遭批評是歧視性用語,行政院今天中午則表示,這只是內政部之前的範本,內政部下午正式公告有關同志的結婚書約,不會有「同性」2字。
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今天受訪表示,今天下午內政部會正式公告結婚書約,不會有「同性」2字,因此不會有外界認為對同志的任何歧視性用語。
Kolas說,至於之前大家所看到的同性結婚書約,只是內政部的示範樣本,不是正式版本,下午公布的結婚書約,不會有「同性」2字。
學者王宏仁在臉書表示至於這是否是行政院長蘇貞昌所下的指示,導致內政部要拿掉「同性」2字,Kolas僅表示,內政部與行政院有討論過。
學者王宏仁在臉書表示,戶政機關寄給我一份內政部版本的結婚書約,裡面特別強調了「同性」。奇怪了,異性戀婚約,難道也加了「異性結婚書約」嗎?他的感覺很不好。打電話向內政部戶政司去抗議,對方回覆說這是他們內政部的政策。這份書約引發王宏仁的反彈與批評。